外国人前往中国各类签证类型及申请条件手续 L Q1 Q2 M 等

时间 :2023-07-01 12:50点击 :标签 :
外国人前往中国签证各种类型及要求,请对应资料和材料申请,比如中国探亲签Q1/Q2,中国旅游签L,中国商务交流M等,中国签证邀请函

中国签证类型种类
基本申请材料
 
(一)电子签证申请表全表、确认页及在线预约凭证,确认页下方及表格第9.1项均需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
 
(二)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有至少2页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三)照片1张(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48mm×33mm照片),具体要求请见有关通知;
 
(四)申请人最近一次获发的中国签证或中国居留许可的复印件,及当时所持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五)如申请人曾经是中国公民,首次持外国护照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六)持第三国护照(非牙买加护照)的签证申请人,须提交在牙合法居留证件。
 
(七)如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或曾经是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境外,首次申请中国签证时,需要提供申请人的出生证原件,以及申请人出生时父母所持中国护照及外国居留证件信息,以便进行国籍判定。
 
 
四、其它支持性申请材料 
 
 
L字签证
 
1、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
 
2、或中国境内单位(旅行社等)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以及邀请人中国身份证复印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A.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
 
2B.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
 
C.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亲笔签字等。
 
3、提供最近三个月银行账户明细(需注明户主姓名,加盖银行公章并由银行相关负责人签名)。如申请人系未成年人,需提供父母最近三个月银行账户明细(需注明户主姓名,加盖银行公章并由银行相关负责人签名)和护照,牙买加居留证明等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出生公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旅游签证
 
M字签证
 
 (一)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A.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
 
B.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C.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单位的中国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持牙买加护照者如申请两年多次商务签证,需提交牙买加当地公司注册证明和公司介绍信。
 
 
Q1字签证
 
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邀请函模板请见通知末尾的附件):
 
A.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
 
B.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具体亲属关系、费用来源等;
 
C.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亲笔签字(邀请函无需原件,可为扫描件、复印件)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正反面);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原件和复印件(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一)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寄养儿童父母双方的护照原件、复印件及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三)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中国签证类型
 
Q2字签证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邀请函模板请见通知末尾的附件):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是否希望多次入境、与邀请人具体亲属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亲笔签字(邀请函无需原件,可为扫描件、复印件)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正反面)。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S1字签证
 
须提供:
 
(一)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请注意: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S2字签证
 
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一)邀请人(具体指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二)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邀请人与申请人关系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护照号码、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如系私人事务,须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X1字签证
 
(一)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X2字签证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Z字签证
 
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
 
(二)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原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复印件;
 
(四)文化主管部门签发的批准文书原件和《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原件。 
 
(五)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原件;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可直接来馆咨询。
 
请注意: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C字签证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D字签证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请注意: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F字签证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二)被邀请人访问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三)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G字签证
 
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J1字签证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签发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请注意: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J2字签证
 
中国外交部新闻司或有关被授权单位的签证通知函及记者所在媒体出具的公函。
 
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联系,办妥相关手续。 
 
 
R字签证
 
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无需办理签证人员
 
(一)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定的外国人;
 
(二)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三)持各类有效中国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四)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虚拟卡自2023年5月1日起恢复入境功能)的外国人;
 
(五)24小时过境免签人员。
 
注:72及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问题请径询拟入境地边检机关。
 
 
六、特殊申请
 
(一)申办外交、公务、礼遇类签证,请发送邮件至我馆签证邮箱consulatecj@gmail.com咨询并预约办理时间。
 
(二)申办记者类签证,以中国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三)申办紧急人道主义签证(免在线预约),如奔丧、探望危重病亲属,须提交死者或危重病人的身份证件、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危通知书以及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七、特别提示
 
(一)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有权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要求申请人本人接受面谈且无需说明理由。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和入境次数。
 
(四)领事官员收下签证申请材料以及与申请人面谈,不代表必然会颁发签证。
 
(五)办理签证通常需要4个工作日。建议提前约一个月办妥赴华签证,未办妥签证前机票请勿出票。
 
(六)对提供虚假信息、未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者,以及在领事官员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况下,使馆有权拒发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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